关于选择符|

关于选择符|

Perl语言入门中第七章关于选择符有如下描述:

模式/fred (and|or) barney/能匹配如下两种字符串:fred and barney, fred or barney。也可以将模式写成: /fred and barney|fred
or barney/,但这样书写的字符更多。并且其效率也更低,这依赖于正则表达式引擎中所使用的优化方法。
◆单词and 和or 在正则表达式中不是操作符!它们在正则表达式中就是其本来的含义:单词and,or。

/fred and barney|fred or barney/这种写法我不是很明白,我感觉应该写成/(fred and barney)|(fred or barney)/,我刚开始学PERL.请各位多多指教!谢谢!
|符号的优先级
加不加括号一样。 看看符号优先级。
“|”的优先级很低